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‧要理講授
【信經 (一)】
【創造萬物的聖父】
我們信仰的天主
(講道日期:1985年7月24日)

我們首要和基本的信仰真理
1. 在上一輪要理講授中,我嘗試闡明「我信」是什麼意思,以及「基督徒的信」有何意義。在即將展開的新一輪要理講授,我想集中探討信經的第一條:「我信天主」,其完整條文是「我信全能的天主父,天地萬物的創造者。」
這是《宗徒信經》所宣認的首要和基本信仰真理,與《尼西亞‧君士坦丁堡信經》的表述幾乎完全相同:「我信唯一的天主,全能的聖父,天地萬物……都是祂所創造的。」因此,這一輪的要理講授將以天主、我們信仰的天主為主題。
此外,既然信德是對啟示的回應,接下來的要理講授主題,將是那位向人類彰顯自己的天主,因為正是這位天主「將自己啟示給人,為使人認識祂旨意的奧秘」(參閱:《啟示》憲章,2)。
信經是啟示內容的綱要
2. 信經第一條所宣示的,正是這位天主,而隨後的所有條文,亦間接地指向祂。事實上,後續條文皆與這項關於天主的首要和基本真理密不可分,天主正是衍生這一切真理的源頭。天主是「阿耳法和敖默加」(默1:8),是我們信德的開端與終向。我們可以說,信經其後所宣認的一切真理,都使我們得以日趨圓滿地認識第一條所指向的對象:我們信仰的天主,並使我們更深入認識天主的本質和祂的內在生命。
藉著認識祂的作為,即祂的創世與救贖工程,並認識祂為人類制定的整個救恩計畫,我們日益深入地領悟舊約與新約啟示中關於天主的真理。這是循序漸進的啟示,而信經正是這啟示內容的綱要。信經首句「我信天主」所表達的真理,正是隨著後續各條文,展現了圓滿的意義。當然,我們所能領會的天主奧秘,始終受限於我們藉著啟示所能觸及的範圍。
天主是我們的父
3. 我們信仰的天主,即我們在信經中所宣認的那位,是我們的信德之父亞巴郎的天主(參閱:羅4:12-16);祂是「依撒格的天主」和「雅各伯的天主」,即以色列的天主(谷12:26);祂是梅瑟的天主;最後,且最重要的是,祂是「耶穌基督的天主和父」(參閱:羅15:6)。當我們宣認「我信……天主父」時,就是肯定了這個真理。
祂是唯一的天主;正如《希伯來書》所說:「天主在古時,曾多次並以多種方式,藉著先知對我們的祖先說過話。但在這末期內,祂藉著自己的兒子對我們說了話。」(希1:1-2)聖言來自祂,述說祂如何在歷史中逐步啟示自己;祂也藉著降生成人的聖言、聖父的永生之子,圓滿地啟示了自己。
在耶穌基督這位聖子身上,我們得以完全確認,我們信仰的天主就是聖父。耶穌祈禱時,也是如此尊崇和光榮祂:「父啊!天地的主宰!我稱謝你……」(瑪11:25)。如此,耶穌明確地教導我們應當認識到:這位天主、天地的主宰,正是「我們」的父(瑪6:9)。
天主是有位格的
4. 由此可見,這位啟示的天主、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天主和父」(羅15:6),在我們的信仰中,是具有位格的天主;對於我們每個人的人性之「我」來說,祂是深不可測的神性之「我」。天主是深邃的奧秘,確實是深不可測的「我」,但祂藉著啟示向我們「敞開」了自己,為使我們能夠轉向祂,尊祂為至聖的神性之「祢」。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能夠做到的,因為我們的天主雖然囊括了萬有,且無限地凌駕與超越萬有,卻與所有人極為親近,甚至臨在於我們心靈的深處;如聖奧思定所述,祂「深於吾靈至深處」(interior intimo meo)[1]。
天主是天地的主宰
5. 這位天主、我們信仰的天主、耶穌基督的天主和父、我們的天主父,同時也是耶穌呼求的「天地的主宰」(瑪11:25)。
祂是萬物的創造者。當塔爾索的保祿宗徒在阿勒約帕哥向雅典人講道時,他宣講說:
「眾位雅典人,我……細看你們所敬之物【古希臘宗教崇拜的諸神雕像】,也見到一座祭壇,上面寫著『給未識之神』。現在,我就將你們所敬拜而不認識的這位,傳告給你們。創造宇宙及其中萬物的天主,既是天地的主宰,就不住人手所建的殿宇,也不受人手的侍候,好像需要甚麼似的,而是祂將生命、呼吸和一切賞給了眾人。祂……給他們【人類】立定了年限,和他們所居處的疆界;如他們尋求天主,或者可以摸索而找到祂;其實,祂離我們每人並不遠,因為我們生活、行動、存在,都在他內。」(宗17:22-28)
塔爾索的保祿,這位耶穌基督的宗徒,正是如此在雅典的阿勒約帕哥宣告了基督信仰首要和基本的真理。那是我們今日以此話宣認的真理:「我信全能的天主父(我信唯一的天主),天地萬物的創造者。」
這位天主是啟示的天主,在今天如同往昔一樣,對許多人而言,仍是「未識之神」;在今天如同往昔一樣,祂是許多人嘗試「尋求」、「摸索」的神(宗17:27)。祂是深不可測、不可言喻的天主,卻洞悉一切:「我們生活、行動、存在,都在祂內」(宗17:28)。
在接下來的集會中,我們將嘗試逐步走近這位天主。
[1] 聖奧思定,《懺悔錄》,卷三,第六節,11;PL 32, 687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