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‧要理講授
【信經 (一)】
【創造萬物的聖父】
基督徒的合一
(講道日期:1985年6月26日)

基督信仰屢屢出現分裂
1. 天主在耶穌基督身上圓滿完成的自我啟示,是基督信仰的源頭,驅使教會以信經宣示「我信」。然而,歷代以來,此基督信仰屢屢出現分歧與分裂。「大家都承認自己是主的門徒,但【各基督徒團體】意見分歧,各走各路,好像基督被分裂了(參閱:格前1:13)。」「主基督創立的教會是至一和唯一的。然而,許多基督徒團體向世人宣稱自己才是耶穌基督的真正繼承者。」(《大公主義》法令,1)這些團體彼此分歧,特別是背離了從宗徒傳下來的大公羅馬教會。
2. 事實上,早在宗徒時代,基督的跟隨者已出現分裂,情況令人歎息。聖保祿嚴厲斥責造成分裂的人,指他們應受譴責(參閱:格前11:18-19;迦1:6-9;參閱:若一2:18-19)(參閱:《大公主義》法令,30)。在後宗徒時代,分裂亦屢見不鮮。在東方發生的分裂,特別值得關注,其成因是「厄弗所與加采東大公會議的教義條文受到質疑」(《大公主義》法令,13),這關乎耶穌基督的神性與人性之間的關係。
東方裂教與西方宗教改革
3. 然而,在此必須講述兩次主要的分裂:第一次主要影響東方的基督信仰,第二次則影響西方。東方的分裂即所謂的「東方裂教」,發生在1054年,當時「東方宗主教區與羅馬聖座之間的教會共融破裂了」(《大公主義》法令,13)。由於這次分裂,基督信仰內有兩個教會存在,分別是天主教會(羅馬天主教會),以及歷史中心位於君士坦丁堡的正教會。
「另一次【分裂】則是在四百多年後發生於西方,起因是所謂的『宗教改革』事件。此後,許多地方教會或宗派脫離了羅馬聖座。在那些依然保留部分天主教傳統與體制的團體中,聖公會佔有特殊地位。然而,這些分裂差異甚大,不僅在分裂的起因、地點、時間方面有所不同,且在關乎信仰內容與教會結構等問題的性質與嚴重程度上,其差異特別顯著。」(《大公主義》法令,13)
分裂是福音的絆腳石
4. 因此,這不僅是涉及紀律的分裂,而是基督徒所「信」的核心內容受到損害。現代新教神學家卡爾‧巴特曾如此描述這種分裂局面:「我們全都信仰同一的基督,但信仰的方式各不相同。」
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宣告說:
「這種分裂顯然違反基督的旨意,成了世人的絆腳石,並損害了向普世萬民宣講福音的神聖事業。」(《大公主義》法令,1)
現代基督徒必須以特別的心思,憶念和默想主基督在被交付的那天晚上,向天父獻上的祈禱:「父啊!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,就如你在我內,我在你內,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。」(若17:21)
大公運動與合一的願景
5. 特別在現今的歷史處境中,這禱詞依然迴盪,使我們在誦念基督徒的「信經」時,熱切渴望基督徒團結合一,直至在信仰上完全一致。
我們在大公會議文件中讀到:
「萬世之主以其智慧與忍耐,對我們罪人施行其恩寵計畫,且在近代開始在彼此分離的基督徒心中,更豐沛地傾注痛悔之情與合一的渴望。世界各地有許多人被這恩寵所感動;同時,在天主聖神恩寵的推動下,在我們的分袂弟兄當中,興起了恢復全體基督徒合一的運動,並日益擴展。這個致力於基督徒團結的運動稱為『大公』運動。
參與這運動的人,皆呼求三位一體的天主,並宣認耶穌為主及救主;他們不僅以個人身分,更以團體形式參與此運動。他們在團體中認識了福音,且將團體視為自己的教會,甚至是天主的教會。
然而,儘管方式不同,但幾乎所有人皆渴望天主那唯一和可見的教會;此教會是真正普世的,被派遣至普世各地,為使世界歸向福音而獲得救恩,以光榮天主。」(《大公主義》法令,1)
基督徒合一是「救恩對話」的核心
6. 這段長篇引文摘自《大公主義》法令(同上)。梵二大公會議在此文件中闡明,對基督徒合一的渴望應如何滲透教會的信仰,應如何體現在每一個天主教基督徒具體的信仰態度中,並影響其行動,表現在他們對基督的大司祭祈禱所作的回應。
教宗保祿六世將追求大公合一的努力視為「救恩對話」首要與最核心環節。這是教會必須與所有在信仰內的兄弟進行的對話;雖然他們與我們分離了,但始終是兄弟!繼教宗若望廿三世的倡議、大公會議的成果,以及會後的各項努力之後,近年發生的許多事件都幫助我們理解並體驗到:無論如何,「那團結我們的,遠多於分裂我們的」。
正是懷著這種精神,我們在宣讀「信經」時,「將整個自我交付給天主」(參閱:《啟示》憲章,5),尤其期待祂恩賜所有為基督作見證的人,都能在信仰上完全合一。至於我們,我們將全力以赴地祈禱並致力於實現團結合一,在愛德中尋求真理的道路。



